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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及异议答辩

发表时间:2008-4-21
  一、提起商标异议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空白处加盖清晰公章);
2、申请人商标注册、使用、宣传证据材料,尤其是最早使用的相关证据、在被异议商标申请人所在地域的使用销售情况;(有关代理经销协议、广告代理协议、发票收据等)
3、企业、商标所获相关荣誉奖励,如有请提供;
4、他人恶意抢注我方商标的证据材料如有请提供;(与我司有代理经销及其他连带关系,或要求我方购买该商标等)
以上材料不以全部提供为要.

二、异议答辩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空白处加盖清晰公章);
2、申请人商标注册、使用、宣传证据材料,尤其是最早使用的相关证据、在被异议商标申请人所在地域的使用销售情况;(有关代理经销协议、广告代理协议、发票收据等)
3、企业、商标所获相关荣誉奖励,如有请提供;
4、其他针对异议理由需提供的材料。

三、流程期限:

办理委托协议事项 ----> 委托人提供相关材料 ----> 受委托人写作申请书 ----> 经委托人确认后递交国家商标局 ---->(一个半月左右,以商标局实际进度为准)下发受理通知书 ---->(一年半左右,以商标局实际进度为准)作出裁定。


如要办理,请联系:1347618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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