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答辩案

发表时间:2024-03-25 18:34

中国航天某集团公司在第41类“教育”等服务上注册的“F”商标被CSG系统公司提出连续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航天集团委托我公司代理提供商标使用证据答辩事宜。通过沟通,了解到在“教育”等服务上注册的“F”商标的实际情况,我司指导航天集团收集了相关商标使用证据。最终,商标局下发决定,该商标的注册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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