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启动专项行动集中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发表时间:2024-03-27 14:10 自2021年3月起,国家知识产权局集中开展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形成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高压态势,助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据国知局《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专项行动方案》,此次专项行为重点打击十类商标恶意抢注、图谋不当利益,扰乱商标注册管理秩序,造成较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一)恶意抢注国家或区域战略、重大活动、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科技项目名称的; (二)恶意抢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词汇、标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重大赛事、重大展会名称、标志的; (四)恶意抢注行政区划名称、山川名称、景点名称、建筑物名称等公共资源的; (五)恶意抢注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公共商业资源的; (六)恶意抢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知名作品或者角色名称的; (七)恶意抢注他人具有较高知名度或者较强显著性的商标或者其他商业标志,损害他人在先权益的; (八)明显违背商标法第十条规定禁止情形以及其他违反公序良俗,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造成重大消极、负面社会影响的; (九)商标代理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从事上述行为,仍接受其委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秩序的; (十)其他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 对其他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囤积商标注册申请的处置,已另行发文进行整治。 来源:网络 中北点评:商标申请是以使用为目的,区别商品的来源,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帮助形成有序健康的市场环境。企业自己的品牌创建、发展、保护计划,从前期来说可能比不上“傍名牌、蹭热点”来得短期效益明显,但是在中国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越来越有品牌意识的大环境下,从长远发展来看会获得更高的品牌附加价值,与产品本身的品质相辅相成,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核心利益。 |